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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管不当致宠物狗死亡,崇左一宠物店赔了1.8万元

时间:2020-06-05 06:01:36 栏目:萌宠

今年春节,崇左市一名女子将宠物狗寄养在内陆一家宠物店。因店家看守欠妥,宠物狗被汽车撞死。该女子将店老板告上法庭,索赔4.59万元。6月3日,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保管合同纠缠案。经法官当庭调整,双方杀青和谈,宠物店老板一次性赔偿1.8万元。

▲涉事宠物店。受访者供图

去年5月18日,阿雯(化名)花了1.6万元购置一只珍贵宠物狗。回故里过春节前,她将宠物狗寄养在崇左市一家宠物店里,并办*充值了1000元。疫情时代,阿雯未能实时返回崇左,卡里钱用完后,她又充值了1000元。今年2月初,店老板韦女士微信示知阿雯,遛狗时宠物狗被一辆汽车撞死了。

从2月中旬起头,阿雯因宠物狗的赔偿问题,多次跟韦女士协商,但双方一贯协商不下。阿雯认为,韦女士的行为已构成违约。今年5月,阿雯将韦女士告上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,要求赔偿购置犬只费、饲养费及购置平时用品费等共计4.59万余元。

6月3日,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
阿雯的代理律师卢星宇认为,阿雯将宠物交付韦女士宠物店寄养,二者之间形成保管合同关系。宠物店未尽到郑重治理义务,导致宠物狗消亡,构成违约,应承担响应的赔偿责任。

韦女士代理律师则认为,阿雯要求赔偿数额过高,实际上宠物狗并没有这么贵,不合意赔偿。

在庭审中,阿雯代理律师出示购置宠物狗的合同书和转账凭证,证实购置宠物狗切实花了1.6万元。

庭审后,在法官调整下,双方杀青和谈:韦女士于6月10日前一次性赔偿阿雯1.8万元。

编纂丨黄俏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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