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车道减少的路口,
总有人着急抢行,
然而这样你争我抢,
很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。
简要案情:
银川的驾驶人张某驾驶宁A号牌小型轿车,由西向东行驶至某路口,在车道减少的路口未依次通过,遇晁某驾驶宁A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该路口时发生碰撞,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原因分析:
张某在车道减少的路口,未按照规定依次通过,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。
交警判定当事人张某负全部责任,当事人晁某无责任。
(案例来源:银川交警微发布)
《**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三条:
所谓的“交替通行”,是指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段、路口排队或缓行通过时,应当左一辆、右一辆的交替通过。
交替通行应当具备两个条件
★驾驶人在现行道路车道减少时,比如由3车道变化为2车道,或者2车道变为1车道的情况。
★在道路拥堵的情况下,必须要遵循交替通行的原则。
如果在交替通行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,违反交替通行一方的驾驶人应该承担事故的责任。
“未按规定交替通行”可能被抓拍
图一
从图一中可以看到,这里是两条车道并为一条车道,并且前方机动车行驶缓慢。右侧的金色轿车“身位”在蓝色轿车前面。
图二
图二中可以看到,蓝色轿车丝毫没有避让,冲到了金色轿车前方。
图三
图三中,这3辆车已经成为了一条直线,这辆蓝色轿车“未按规定交替通行”的违法证据就会被“电子警察”拍摄下来。
规范行车习惯,
多一分文明礼让,
我们的道路会更加顺畅。本文到此结束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